新華網日內瓦5月7日電 (記者王昭 劉美辰)瑞士聯邦委員兼經濟部長施奈德-阿曼7日表示,瑞士雖簽署經合組織關於實施銀行間自動交換信息標準的宣言,但執行宣言還需瑞士議會投票通過,甚至可能需要全民公決。
  據瑞士媒體報道,施奈德-阿曼在巴黎舉行的記者會上說,瑞士認為執行新標準需遵守“專業原則”和“數據保護”規定,還應具有“互惠性”。
  本月6日在巴黎舉行的經合組織年度部長會議上,包括瑞士和新加坡在內的40多個國家簽署了一份宣言,承諾自2017年起各國和各司法管轄區有權從各國和各轄區內的金融機構收集所有金融信息,並每年與其他政府和轄區自動進行信息交換。經合組織表示將進一步細化新標準的實施規則,並提交2014年9月的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通過。
  簽署該宣言意味著以銀行保密傳統著稱的瑞士將接受新標準,承諾在該標準下提交外國客戶的賬戶信息。
  瑞士一直視銀行保密傳統為競爭力之本。根據1934年通過的《聯邦銀行法》,瑞士銀行應防止客戶信息被第三方獲知,無論第三方是私人還是官方。瑞士銀行因此贏得全球客戶信賴,吸收離岸財富逾2萬億美元,瑞士也因其銀行業保密傳統缺乏透明、涉嫌幫助客戶逃稅被指責為“避稅天堂”。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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